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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资折

来源:山东天地群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:2026-06-02 作者:山东天地群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:

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,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资折算办法如何调整?、

答: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为: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,即折算日工资、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。据此,日工资、小时工资的折算为: 日工资: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:月工资收入÷(月计薪天数×8小时) 月计薪天数:(365天-104天)÷12月=21.75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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